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生育津贴申请材料:
1、职工社保卡或身份证
2、疾病诊断证明书/出院小结(仅限计划生育手术、难产、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,其中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)
3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
4、计划生育证明
5、出生医学证明/婴儿死亡证明(仅限有分娩行为的提供)
注:如果仅在网上办理的话,无需让职工提供以上材料,单位直接网上申请,系统匹配员工数据即可。如数据能匹配成功的,那么将会进入审核流程,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津贴;匹配失败的由企业专办人员需要携带好材料,然后到就近的社保分局(区)或管理站(街道)窗口提出受理申请,若符合条件的,那么将会进入审核流程,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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